3)第二百一十七章 中局(六十九)_走一遭这江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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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点距离,路上问好的不少,这是只属于大将军的待遇,是以鲜血铸就出的荣耀,少年要去马厩那方,卧槽,说到骑马他是突然想起件事来!

  荒朝大军七十万全是聚集于天野以南之上的地界,七十万,外加马匹,这可不是个小数目,数量这么多必定是要好好安排,不然那踩踏事件于此还不得是要发生个成千上万件的。

  以千人为之小营,万人为之中营,十万为之大营,一个大营内括十个中营,十个中营又是内括百个小营,小营间相隔有之千米,一公里不算远,中营间相隔有之万米,十公里也还好,大营间相隔有之十万,百数公里有点远。

  自这右军营地中心去至那大军中心营地,额…额…脑瓜子计算一下是…是…最少应是有个一百五十多公里,大荒马一时可行四十来公里,如此算岂不就是要跑三个多小时狠的???

  少年有点晕,不过好在自己所骑之马…嘿嘿,大荒之原,荒马无数,荒马乃为之群居动物,既是群居,那队列里头定是分有公马母马和小马,他这马是匹公马,我相信说到这,很多人肯定就有所疑惑,骑兵所骑之,到底是公马?还是为之母马?

  公马的话,一个马群里头肯定不少,但大荒之原上有种公马,名之荒之儿马,荒之儿马是个什么?荒之儿马是负责保护荒马群安全的公马。

  据说其性格凶猛暴躁,是之大荒草原上无人敢驯,无人敢套,更无人敢骑之烈马,不用猜,项天座下所骑便是此大荒儿马。

  其将其命名为之血荒,因为其的毛发宛若鲜血般妖艳,且项天驯服其好像也是花费了数个日月及年,其与其多次交手,有上风,有下风,更有险境,其让其所流之血之总量,足可抵其征战沙场之流血总量之三分之一,最终,其还是给其拿下,上下两者叠加,外加其是来自于那大荒之原上,所以其是将之其命名为:血荒!

  项天是例外,可寻常荒兵若想驯服一匹大荒雄马,怕是要花上不少气力,所以,大部分荒兵所选,还是为之大荒雌马,雌马性格虽也暴烈,不过比之雄马,是要好之太多。

  还有就是,位处中性,那啥被割,搞得马儿都是无有谈恋爱之心思,性格就很稳定,一心向战,不过此类马是好掌控,可缺点也是很明显,相当于你若是没那玩意,你是个怎样的状态它差不多就是你的那个状态。

  荒军应用此类马还是在近几年,前有说,按荒朝之参军规矩,你得先是去至大荒之原上驯服匹专属于你的荒马回来,你才是能达到成为个荒兵的门槛。

  不过…近些年来由于某些原因,更由于荒军军队扩张迅速,大荒之原上…于是乎荒主无奈只得下令同中原般玩之马匹饲养,不过就算如此,其所养出之马匹还是要比之中原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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