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14章 癫狂的热情_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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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到在往爬犁上堆邮包的邮递员。

  “同志你好,麻烦问一下,我想去高丽勾应该怎么去?”

  “高丽勾?”邮递员放下邮包,打量了一下南易,“是去找朴大山吧?”

  “同志,你怎么知道的?”

  “这有什么不知道的,外地来的吧?”

  “对,京城过来的。”

  “那就不奇怪了,高丽勾说是一个村里,可那里常年也就住着七八个人,冬天顺山倒的日子人才多一点,和外面能扯上联系的也就只有朴大山一人。”

  “原来是这样,那从镇上过去要多久?”

  “你们运气好,我今天刚好要去高丽勾,顺便把你们给捎上,不过说好了,我的爬犁上邮包多,平路你们可以坐,上坡你们必须下来走着。”

  “那真是谢谢了,同志怎么称呼?”

  “金正光。”

  “你好你好,金同志。”

  金正光虽然操着一口吉普,可南易猜他是朝鲜族的。

  朝鲜族人取名比较单调,男的哲、龙、虎、光,女的是花、梅重复的概率非常高,加上金正光又姓金,南易猜错的几率不大。

  跟着金正光先去了几个村庄,等着他派送包裹信件,从上午出发,一直到下午天快要暗下来,他们才到了高丽勾,这个南易查看地图,从镇上直线距离不到十公里的偏远村庄。

  “吁!”

  金正光把马叫停在一座房子的栅栏外,拿鞭子指了指院门,“这里就是朴大山家,你们要是不急着走,我一个星期后还会过来,顺便把你们接走。”

  “金同志,那真是太感谢了。”

  南易和他握了握手,悄么的留了点东西在爬犁上,然后目送金正光赶着爬犁往前走,等彻底看不见他才走到栅栏前。

  正想喊人,一声瘆人的狗叫就钻进他耳朵。

  南易循声瞄了一眼,是一只鄂伦春猎犬,长得很有灵性,应该是只守山犬。

  所谓守山犬,其实不是狗的品种,而是一种象征或者是称号,跟着主人在山林里出没,面对猛兽依然敢上去搏斗,而对主人却非常忠诚。

  犹如舔狗,对外人是“wáng、wángwáng”,而对他舔的对象是“wāng、wāng、wāng”,一个气势昂然,一个奶声奶气。

  “老把头,老把头在家吗?”

  “谁啊。”

  嘎吱,门被推开,顺着撩开的门帘,南易见着一个戴着狗皮帽子,满脸络腮胡的老人探出来。

  “老把头,我是闷三儿的朋友,他介绍我来找你的。”

  “闷三啊,他怎么没来?”朴大山说着,人往栅栏走了过来。

  “他在春城有事,过不来。”

  “我还惦记和他再喝场酒呢,闷三有酒量,这孩子我喜欢。”朴大山打开栅栏,说了声,“进来吧,别怕,我叫黑塔乖着呢,有我在,它不会咬人。”

  果然犹如朴大山所说,跟着他往里走,叫黑塔的狗乖乖的趴在那里,再没叫过。

  进屋,朴大山热情的让南易三人坐到炕头上,然后,啪啪啪,四个大白碗就放在矮桌上,拿过一瓶新怀德酒咕嘟咕嘟就往碗里倒。

  “一路过来肯定渴了,先润润嗓子。”倒好酒,朴大山就把碗举了起来。

  南易把校花的那碗酒拿了起来,分了一半到虎崽的碗里,剩下的一半倒在自己碗里,“老把头,我们喝,女的就别喝了,她不是东北娘们,一点酒量都没有。”

  “忘了忘了,好好好,我们三个喝。”

  一进门,啥都没干,将近四两六十度的白酒下肚,这热情,南易真有点吃不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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